第十一期 【助企抗疫 司法同行】重庆市司法局提示

【助企抗疫  司法同行】重庆市司法局提示:

1.受疫情影响公司无法继续经营,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方式解散公司。通过决议解散的,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企业因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咨询法律问题,12348重庆法网、12348热线电话免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