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总河长令
第4号
关于深入开展
查河要实、治河要实、管河要实
专项行动的决定
各级河长、河长办公室,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和市第六次党代会部署要求,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和《重庆市河长制条例》,统筹推进第1号、第2号、第3号市、县级总河长令,加快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县深入开展查河要实、治河要实、管河要实专项行动。
一、查河要实。各级河长、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第1号、第2号、第3号市、县级总河长令进行再部署、再排查,实行问题限期整改、动态清零。河长带头查,各级河长要履行河流管理保护直接责任,把排查问题、解决问题作为河长履职首要任务,全覆盖排查流域“三排”“三乱”“三率”等问题。行业牵头查,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大突击检查、流动排查、暗访巡查的力度,严惩、曝光违法行为。聚焦重点查,各地要落实属地责任,组织力量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手段系统排查问题,特别要向支流延伸、向农村小微水体拓展,切实提升查河实效,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垃圾河”“脏水河”。
二、治河要实。各级河长、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河流生态系统整体性出发,分类施策、重点突破,以问题为导向统筹推进河长制六大任务,有序实施新一轮“一河一策”方案(2021—2025年)。要改善河流水环境,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为重点,深入实施清污分流整治、管网系统完善、雨污分流改造、处理能力提升等工程,到2025年底,城市污水处理能力5万吨/天,城市排水系统全域基本实现河网清污分流。以农村河、塘、沟渠等水体综合治理为重点,采取截污控源、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系连通等综合措施,加快推进4个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到2025年底,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要改善河流水生态空间,深入推进“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强化岸线分区管控,确保重要河道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比例总体达到50%以上;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推动长江干流及重要支流防洪达标建设,保障河道行洪畅通,到2025年底,全县5级以上江河堤防达标率达88%。
三、管河要实。各级河长、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实施联动管、智能管、大众管,推动河长制扩面、赋能、增效。突出联防联控,做好县内协作与跨县合作,深入落实跨界河流生态环境共建共保。突出智能智管,建好用好“智慧河长”平台,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手段,推动河流管理精细化、智能化。突出群策群力,发挥河库警长、生态检察官作用,落实巡(护)河员队伍,强化“河小青” “巾帼护河员”等民间河长力量,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管河护河。
各级河长、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多措并举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坚决把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全面落实在重庆大地上,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此令。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