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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44名重度失能人员将从5月1日起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发布日期:2022-04-25 22:12

近日,笔者从县医保事务中心获悉,经过前期评估,忠县共有44名重度失能人员符合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享受资格,将从5月1日起开始享受待遇。

按照重庆市统一部署,2022年长期护理保险试点范围从原4个区县扩大到全市所有区县,自今年1月启动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以来,县医保事务中心按政策要求,坚持标准化、规范化推进试点工作。

根据重庆市医保局统一招标结果,确定忠县长期护理保险承办机构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月14日,忠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签订《重庆市长期护理保险合署办公协议》。3月11日,确定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为忠县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并明确评估员和评估专家共26人,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队伍组建完成。目前,忠县共有1家养老机构申请成为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机构,为忠县博爱佳园老年公寓,正在组织评审。

长期护理保险参保对象为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保障对象为长期处于重度失能状态的参保人员,待遇标准为居家个人护理40元/日.人,机构集中护理、居家上门护理50元/日.人,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人员可根据失能状况、护理需求和家庭情况自愿选择居家个人护理、居家上门护理、机构集中护理三种服务方式中的任意一种。

县医保事务中心副主任黄勇介绍,经现场评估和专家集中评估,截至目前忠县共有44人达到重度失能评定标准,将从5月1日起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申请条件包括:(1)申请当月前有已连续参加我市职工医保24个月(含)以上的参保缴费记录(含视同缴费年限);(2)经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规范诊疗、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含)以上;(3)根据《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自评表》自行评估达到E、F、G级;(4)与最近一次评估结论时间间隔6个月(含)以上。符合申请条件人员可到县医保事务中心长期护理保险窗口或拨打电话023—54402030咨询。

审核:王波

编辑:朱丹

通讯员:向金海 陈秋华

发布:昌亚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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