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县司法局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积极落实困难特殊群体资助救助政策。
“感谢忠县司法局的领导,亲自来对我进行慰问,同时也对我今后的人生进行了规划,我以后一定会遵纪守法,再也不会干违法乱纪的事情了。”3月31日,刑满释放人员胡某如是说。
据悉,胡某因寻衅滋事罪于2021年3月刑满释放,因涉恶被监狱评估为重点帮教对象,接到监狱信息后,县司法局立即向忠县政法委进行了汇报,并向拔山镇党委政府作了通报,在其出监之日派专人将其接回。
现胡某患有脑梗死,行动不便,家中只有一个老父亲,每月的经济来源只有父亲的养老保险125元和困难党员补贴100元,日常生活开支非常困难。忠县司法局在了解此情况后,根据《忠县特殊群体资助救助办法》,为其送去了3个月的临时性过渡生活救助金1500元,解决了胡某的燃眉之急。在交谈中,县司法局副局长吴后权鼓励他要转变思想、自食其力,努力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要求局机关科室及拔山司法所工作人员要多关心胡某的生活情况,帮助他解决生活难处,特别是为他办理低保的事情要多“跑腿”,帮助他早日渡过难关。
近年来,忠县司法局重视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帮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难题,为刑满释放人员顺利回归社会“铺平道路“,为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奠定了基础。
通讯员:刘明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