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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教育整顿 | 我为群众办实事】诉前调解 人民调解员上门服务解难题

发布日期:2021-04-06 17:14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忠县司法局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采取系列有力举措,切实帮助人民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

       官坝镇龙泉村村民余某、汪某和其子汪某某的复垦地票存款9.5万元,以汪某的名义存入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忠县支行碾盘分理处。2013年12月汪某去世,复垦地票存款无法取出,年满70岁的余某和其子汪某某很是着急,这么多钱对于一个农村家庭来说,无疑是笔“巨款”。无奈之下,其子汪某某决定诉讼到忠县人民法院。

       法院受理此案后委托忠县重大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法院调解室调解,调解员叶真元、李颖同志做足了功课,准备于3月30日通知双方当事人到法院进行调解。在得知当事人余某年事已高、身体有病、坐车晕车等情况,无法亲自到调解室参加调解。叶真元、李颖同志立即与县司法局、县法院相关工作人员联系,决定采取诉前调解方式到当事人家里进行调解。

       4月2日上午,人民调解员叶真元、李颖和法院、司法局相关工作人员等一行驱车前往官坝镇龙泉村居民余某、汪某某家中,调解员与法官共同核实证据,共同调解,经过一个多小时紧张工作,继承案件调解成功,达成协议,并向当事人送达了人民调解协议书。

       “托共产党的福啊,你们为我们老百姓服务到家了,感谢人民调解员,感谢人民法官!”当事人余某、汪某某说出了自己的肺腑之言。

通讯员:刘明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