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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教育整顿 | 我为群众办实事】忠县司法局推行法律援助告知承诺制 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发布日期:2021-04-14 13:03

       “现在申请法律援助,只需填写一份告知承诺书就能行,这一举措太方便群众了。”4月9日,白公街道古井村原建卡贫困户冉某由衷感叹。这是忠县司法局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办理的第一件以告知承诺的方式审批的法律援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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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9月,冉某在忠县某建筑工地上安装水管过程中,从所站人字梯摔落到地面致腰1右侧横突骨折。2020年11月,忠县人力社保局对冉某的受伤认定为工伤,2021年4月2日,忠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冉某的受伤评定为十级伤残。

       冉某就其工伤待遇向忠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但因来时匆忙,忘了带原建卡贫困户的证明材料,担心自己不能申请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得知其顾虑后,告诉他:“不用担心,没有家庭困难证明材料,可选择告知承诺制申请援助,本人只需如实填写承诺书就行,不用再跑冤枉路。”随即,工作人员指导冉某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承诺书后,当即指派律师办理此案。

2县法律援助中心以告知承诺的方式为群众办理法律援助申请。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从4月起,忠县司法局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群众只需要签订一个告知承诺书,并如实填写相关情况即可,不用再提供其他家庭、经济困难等证明材料。这一举措,既方便了群众,也提高了法律援助审查效率,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得到广大群众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