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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庭相关事项安排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0-01-30 15:54

忠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庭相关事项安排的

通  告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仲裁权利,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就本委近期开庭等事项安排通告如下:

       一、为全面落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根据市县相关要求,凡参加仲裁活动的相关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请提前做好准备,并配合相关体温测量工作。

       二、本委原定于2月3日至2月8日(农历正月初十至十五)的开庭、质证等仲裁活动改期,具体变更时间另行通知,但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均要求不改期的除外。

       三、因受疫情影响,无法到本委参加2月8日(农历正月十五)之后庭审活动的,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申请延期开庭审理,本委经审查后可予以准许。

       四、为减少人员聚集,拟近期到本委咨询、来访的,建议采用电话方式联系,咨询电话:023-54451051、54453805、54451066。

       拟近期到本委递交申请书、答辩书、反申请书、证据等相关材料的,建议相关人员尽量改用邮寄方式办理。本委邮寄地址为:重庆市忠县忠州街道州屏环路57号忠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联系人:何娅,联系电话:023-54451051。

       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本委将优先采取电子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方式送达程序文书和仲裁文书。请当事人及代理人准确填写相关送达信息。

       特此通告


忠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