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县人力社保局获悉,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忠县按照中央、市级要求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提高的基础养老金已于1月18日全部发放到位,共计补发基础养老金537.75万元。

自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在忠县试点以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已于今年实现第四次调整。按照中央、市级统一部署,从2022年7月起,国家规定的全国基础养老金在原标准上增加5元,从2023年1月起,区县基础养老金在原标准上增加5元,即此次调整后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25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35元。
此次待遇调整惠及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13.6万人。
审核:倪红艳
编辑:朱 丹
通讯员:胡春兰
发布:昌亚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