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委会的自治作用,实现村党组织的领导机制、村“两委”协调机制和村民自治机制的有机融合。
(一)健全制度,落实责任。一是将“四议两公开”纳入书记履职承诺,压实支部书记乡村治理领导之责;二是制定《任家镇村(社区)“四议两公开”工作实施办法》;三是对镇村全体干部进行专题培训。(2020年4月底前)。
(二)强化措施,全面推进。一是建立村民微信群,及时通告重大工作事项,让更多地群众参与监督,奠定群众基础(2020年4月底前);二是制定村规民约,每月至少召开1次村民议事会,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引导群众参与村(居)务日常管理,通过协商来表达诉求、化解矛盾(2020年4月底前);三是党员干部、村民代表每人至少联系1户群众,宣传党的政策,征集群众的意见、建议,争取群众支持(2020年5月底前);四是组织动员党员干部、乡贤五老等,努力做通少数“持反对意见”的群众工作,化解分歧、凝聚共识(2020年全年)。
(三)加强考核,严格监督。对违反“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程序的村(社区)和当事人取消评先评优并通报曝光;对违反2次以上的村(社区)集体诫勉谈话,同时对当事人调整职务或免职。(2020年12月底前)。
把党的领导与村民自治、党内基层民主与农民主人翁地位融为一体,让群众充分行使监督权,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进一步提高乡村治理水平、弘扬文明新风、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全媒体记者 白娟 袁明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