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6日,十四届县委第十三轮第三巡察组巡察县城市管理局党组情况反馈会召开。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
县委第三巡察组在反馈会上指出,县城市管理局党组存在执行中央、市委城市管理重大决策、县委工作部署有欠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有差距,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够强,城市精细化管理不够;依法行政能力不够强,城市管理执法水平有待提高;城市管理科学研究不深透,智慧城管建设有差距;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廉政风险防控有漏洞;党建主业意识不够强,监督落实“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有欠缺。
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在会上要求,县城市管理局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党组领导作用;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市委和县委有关巡视巡察新部署新要求,认真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聚焦巡察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对巡察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抓,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依规依纪依法高质量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县城市管理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在巡察反馈会上,表示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对反馈的问题虚心接受、照单全收。细化措施、抓好问题整改,以最有力的措施抓好整改落实。统筹结合,促进工作,压实责任,用巡察整改的成果来提升全县城市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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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劲名
忠县融媒体中心记者:黎晓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