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忠县民政局
忠县教育委员会
忠县忠州街道办事处
重庆通达投资有限公司
关于巴山小学用地范围内暨周边坟墓搬迁的
通 告
为加快巴山小学等项目工程建设进度,打造宜居忠县,缓解就近入学压力,根据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殡葬管理及城市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巴山小学用地范围内及周边坟墓搬迁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坟墓搬迁范围
忠县巴山小学用地范围内及周边(红星社区居委6组原征地范围内)已形成的坟墓。
二、坟墓搬迁原则及地点
巴山小学用地范围内及周边所有坟墓原则上统一搬迁至忠县龙湖公墓或忠县松鹤园公墓中的公益性墓区。确需自主搬迁的,不得迁葬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区域和城镇建设总体规划范围内。
三、坟墓搬迁补偿标准
根据忠府发〔2021〕14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土坟按照单墓2000元/座、双墓3000元/座,碑坟按照单墓4000元/座,双墓6000元/座进行一次性补偿。另按200元/座一次性支付祭祀费用。
(一)凡自愿在规定的时限内搬迁至龙湖公墓或忠县松鹤园公墓中的公益性墓区的,仅支付各坟主祭祀费用,不再另行支付坟墓搬迁补偿费用。
(二)凡自愿在规定的时限内搬迁至龙湖公墓或忠县松鹤园公墓中的经营性墓区的,坟墓搬迁补偿费用和祭祀费用支付给各坟主,新墓费用由公墓业主与坟主自行议定结算。
(三)在规定的时限内由坟主自主搬迁至其他区域或就地平毁的,坟墓搬迁补偿费用和祭祀费用支付给各坟主。
四、坟墓搬迁时间和具体办法
(一)申报登记时间
2022年3月31日至2022年4月10日止为申报登记时间,各坟主在此期限内到忠县忠州街道红星社区居民委员会(联系电话:85811103)进行申报登记。
(二)实施搬迁时间
2022年4月11日至2022年4月30日为实施搬迁时间。巴山小学用地范围内及周边所有坟墓的坟主或亲属自行确定搬迁方式并按时搬迁。
(三)凡逾期未搬迁的坟墓,按无主坟处理。
(四)坟墓搬迁过程中,各坟主或亲属须全程参与配合。对阻挠或妨碍坟墓搬迁工作的,交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
(五)由忠县忠州街道办事处负责坟墓搬迁的具体实施工作;县通达公司负责坟墓搬迁资金保障工作。
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忠县民政局
忠县教育委员会 忠县忠州街道办事处
重庆通达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3月30日
审核:王波
发布:昌亚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