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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 | 重庆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1-02-25 11:54

重庆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高层建筑
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的通告
根据市政府《重庆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渝府办发〔2021〕15号),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将在全市范围内实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五大”整治行动,进一步提升全市高层建筑抗御火灾风险能力。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整治。对排查发现的建筑消防设施隐患,分类落实整治责任,依法采取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分担、政府保障等方式保障整改资金,限期整改销案。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由区县政府实施挂牌督办。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要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责任,定期开展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

二、开展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整治。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是造成高层建筑火灾蔓延、影响人员逃生的突出隐患和障碍,应依法进行拆除、更换或开设应急疏散逃生口。社区、物业服务企业要履行发现、劝阻、报告和宣传教育职责,依法督促拆改更换。高层建筑业主要积极配合拆改工作,主动消除安全隐患,自觉抵制违章搭建行为。

三、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清障。依法清理影响消防车通行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查处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消防救援场地违法行为。物业服务企业等管理单位要规范消防车通道、消防救援场地的标识标牌,落实标识化管理,合理设置小区停车位,严格停车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

四、开展用电用气专项整治。依法排查整治电力燃气设施占压圈围、电气线路超负荷运行、私拉乱接、电缆井防火分隔被破坏、电动车违规充电等隐患。单位和个人要落实用电用气安全措施,不得在高层建筑内非法经营、储存、使用醇基燃料。

五、开展油汽类安全隐患整治。依法排查整治高层建筑内非法经营、储存可燃油料等隐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限期整改安全隐患,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涉及千家万户,需要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共同参与。乡镇(街道)、社区和物业服务企业要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强化日常隐患排查整治,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广大市民要自觉维护公共消防安全,主动抵制并积极举报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共同预防高层建筑火灾事故发生。

特此通告。


重庆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

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24日

来源:重庆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