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应能应急救援有限公司(重庆市专业应急救援总队,以下简称“总队”),成立于2021年8月,是市政府批准成立从事专业应急救援的全资国有企业,总队机关驻地为北碚区,下辖直属支队(驻地:北碚区)、渝西支队(驻地:永川区)、渝东北支队(驻地:万州区)和渝东南支队(驻地:黔江区)。为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招聘应急救援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按照“公开透明、择优招聘、限额转制”的原则,面向社会青年、退役军人招录应急救援人员100名,其中:综合岗类9名,战斗岗类91名,具体岗位情况见《2022年公开招聘职位表》。
招聘全程严格落实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请招聘对象理解配合。本次招聘公告中的年龄、工作经历、表彰奖励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常住地重庆(非重庆户籍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加入应急救援队伍,服从统一指挥及驻防调整安排。
4.综合岗类人员年龄要求见附件。战斗岗类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2004年5月31日及以前出生)、22周岁以下(1999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持有B1、B2驾照的年龄可放宽至27周岁以下(1994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持有A1、A2驾照的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91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退役军人年龄可以放宽至26周岁以下(1995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退役军人包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期满退出消防员。
5.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含中职、中技、中专),具体见职位说明。
6.身体和心理健康。
7.具有良好的品行。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加分政策
对获得相应职业资格和表彰的报考人员实行笔试加分政策,加分总分不超过10分。
1.对报考战斗岗类队员获得无人驾驶航空器操作手资格证、冲锋舟操作资格证的,每获得一项加5分。
2.对报考战斗岗类获得A1或A2型驾照的,加3分。
3.对报考战斗岗类获得B1或B2型驾照的,加2分。
4.对报考战斗岗类队员持有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考核合格证的,每获得一项加分1分,加分累计不超过3分。
5.对通过应急救援员、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安全工程师、建造师、注册土木工程师、航空人员资格、审计专业技术资格、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情况计算加分,每通过一项加2分,加分累计不超过4分。对通过同一职业资格考试获得不同等级的,不累计计分。
6.对参加工作以来获得以下表彰奖励的,每获得一项次予以相应加分,加分累计不超过3分。
1)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1项次加3分。
2)获得省部级表彰奖励,1项次加2分。
3)获得区(县)级表彰奖励,1项次加1分。
以上表彰奖励层级以颁奖单位的机构规格为准,不以颁奖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务层次为准。党中央、国务院予以表彰奖励的,计为国家级;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中央及国务院部委办局予以表彰奖励的,计为省部级(上述单位的办公厅,予以表彰奖励的,不能计为省部级);区(县)委、区(县)政府予以表彰奖励的,计为区(县)级。非常设机构以及民间组织予以表彰奖励的,不纳入统计范围。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招聘。
1.尚在试用期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人员;
6.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7.其他不适宜的情形。
三、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全程实行诚信报名。报名人员不得虚报瞒报有关情况、骗取考试资格,不得“试考”虚假报名、干扰报名秩序,退役军人(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期满退出消防员)不得隐瞒自身部队经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采取网上初审、现场复核的方式进行,并全程接受监督。
(一)网上报名。
招聘对象可在2022年5月31日0时起至6月15日23时59分止,登录考试报名系统(重庆宏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址:www.cqhswy.com,)填报个人信息、择岗意愿、是否服从调剂、学历经历、表彰奖励等信息,并上传证件照片和居住证、退伍证等图片。邮箱:cqhswg@sina.com,发送文件包命名格式:姓名+应聘岗位
报名证件照片包括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须为蓝色或白色背景,295×413像素,jpg或jpeg格式)和身份证照片(横向拍摄身份证正、反面,身份证须整体处于居中位置,不留边框,确保清晰,jpg或jpeg格式),证件照片需经系统工具核验通过后方可上传。
报名提交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期间,同步对招聘对象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原则上报名信息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原则上不得修改,招聘对象发现报名信息有误确需修改的,须由本人在报名系统中提出申请、说明事由,经审批后,自行修改信息重新提交审核,修改信息申请仅限1次,招聘对象须于6月15日前申报,6月16日0时起不再受理。
(三)参加资格审查现场复核。现场复核在心理测试、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时分批组织开展。招聘对象在现场复核时需提以下资料:①报名登记表;②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④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学信网打印证明等资料;⑤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⑥加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⑦其他证明材料。
报名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范围的,不予通过。
(四)心理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和体能测试。
参照消防员招聘心理测试、岗位适应性、体能测试标准,见附件(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聘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2021年)。
1.心理测试:由心理测试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
2.岗位适应性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单项成绩须在“一般”标准以上。
3.体能测试:职位表中注明需要测试体能的岗位需要按程序开展体能测试。体能考核实行量化评分,满分40分,体能单项考核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视为不合格。
心理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体能测试任有一项不合格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进入招聘下一环节。心理测试合格、岗位适应性测试各项成绩均在“一般”标准以上、各项体能测试项目均取得有效成绩的招聘对象均确定为参加笔试人员。
(五)笔试。笔试按照100分制实行量化评分,笔试总成绩=笔试卷面成绩+政策加分成绩。笔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招聘且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综合岗类笔试主要考核综合分析、文字写作能力;战斗岗类笔试主要考核应急救援常识。各招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见附表。
(六)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按照100分制实行量化评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招聘且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综合岗类面试主要考核综合分析、应变处置、组织协调能力;战斗岗类面试主要考核语言表达、人际沟通、形体礼仪素质。各招聘岗位面试开考比例见附表。
(七)体检。
1.综合岗类中的法务岗根据招聘对象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照招聘指标的200%确定体检对象。
2.综合岗类中除法务岗之外的岗位根据招聘对象总成绩(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0.4*20%+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40%),按照招聘指标的200%确定体检对象。
3.战斗岗类根据招聘对象的总成绩(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0.4*60%+笔试总成绩*20%+面试成绩*20%),按照招聘指标的200%确定体检对象。
综合岗类的法务岗、综合管理岗1、综合管理岗2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其余人员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陆勤人员标准。指定综合性医院开展体格检查,不合格的不予招聘。招聘对象对体检结果持有异议、申请复检的,经审核同意,在原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基于应急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体检不合格的或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应急救援工作的不予招聘且不进入招聘下一环节。体检费用由专业救援总队报销。
(八)考察。
考试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综合岗类按照招聘名额的200%确定考察对象,战斗岗类按照招聘名额的110%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组将对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与适岗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并在考察期间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考察结束后,应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人岗相适原则,据实作出考察结论。
面试、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招聘单位可视情况研究是否进行递补。
(九)公示及试用。根据综合考察结果确定各岗位拟试用人员名单,并在www.cqhswy.com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安排试用人员到岗试用。
(十)聘用。根据试用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用工形式、薪酬待遇及职业发展
(一)用工形式。劳务派遣。
(二)管理模式。实行准军事化管理,24小时留营住宿,每月集中休息8天。
(三)工资待遇。专业救援总队为入职员工购买“五险一金”,薪酬与公司在册正式员工相同,根据不同岗位确定的薪酬待遇区间为6.94万元/年—7.46万元/年(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员工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工资不减少。
(四)福利待遇。工作期间,专业救援总队为员工提供免费餐饮、住宿保障,购买人身伤害意外保险,享受专业救援总队在册正式员工同等工会福利待遇。
(五)职业发展。专业救援总队设置职务、职级序列,对应执行薪酬待遇标准,劳务派遣员工与总队在册正式员工享有同等晋升资格和待遇。
在专业救援总队工作满5年的优秀劳务派遣员工可按指标、择优招聘为国有企业正式编制员工,详见《劳务派遣员工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对入职前曾在部队(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市属国有企业所属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不含矿山救援队伍)担任过副班长、班长、二级士官、副小队长、小队长以上职务人员,总队可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其工作表现及专业能力、总队职务空缺情况等择优聘任为副小队长、小队长等职务。
五、注意事项
(一)政策知悉。报考人员可在资格复核现场查阅知悉并愿意遵守用工方系列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重庆市应能应急救援公司职能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劳务派遣人员使用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薪酬实施方案、各项规章制度等文件资料,如上述文件的内容出现变化的,则以新文件内容为准,报考人员对此无异议。
(二)其他事项。本次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此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各招聘程序开始时间、成绩结果,体格检查指定医院,测试、笔试、面试场地等具体要求等信息,将适时在招聘单位网站发布,招聘对象可自行登录进行查询。未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参加相应招聘程序者,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13883335863;监督举报电话:023-63086807。
附件:
1.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聘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2021年)
2.报名登记表
3.2022年公开招聘职位表
附件下载:
应急救援人员招聘公告.docx
2022年公开招聘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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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审核:王波
发布:昌亚林